第三十七章 第一笔稿费(1/2)
1999年的春天,周景熙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跟著补给车一起到的。每个月来两次的补给车,带来米、面、油、盐和工人们的家信。每次车来的时候,工地上的人都会围上去,爭著问有没有自己的信。周景熙以前很少去凑这个热闹,因为他知道,不会有人给他写信。母亲不识字,李觉忙,弟弟在学校,没有人会给他写信。但今天不一样。今天送信的老张喊了一声:“周景熙,有你的信!”
他正在棚屋门口磨刀,听到喊声,手里的刀差点掉在地上。他把刀放下,快步走到车边。老张递给他一个牛皮纸信封,笑著说:“是报社来的,你投稿了?”
周景熙接过信封,看了一眼。信封上印著“海南日报社”几个字,红色的,很醒目。他的心跳了一下,手有些发抖。他拿著信封走回棚屋,坐在床上,小心翼翼地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报纸和一张纸条。报纸是《xx日报》,摺叠得整整齐齐的。他展开报纸,翻到副刊版,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周景熙”。
那是一篇散文,写的是割胶人的生活。他写凌晨三点的黑暗,写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写橡胶林里的雾气,写树脂从树皮里渗出来的样子,写割胶人的手——那双满是茧子和伤疤的手。他写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的,写了整整一个星期。写完之后,他读了三遍,改了两遍,然后跑到镇上,花了两毛钱买了信封和邮票,寄了出去。他以为会石沉大海,以为没有人会看,以为编辑会把它扔进垃圾桶。但现在,它登出来了。他的字,变成了铅字。
那张纸条是编辑写的,字跡潦草,但能看清楚:“周景熙同志,来稿已用,稿费十五元。欢迎继续投稿。”十五元。他在橡胶林里干一天,能挣一百多块。十五块不算什么,但这十五块不一样。这十五块是他用字换来的,不是用汗水,不是用力气,是用他脑子里的东西、心里的东西。这笔钱,比他在橡胶林里挣的任何一笔钱都珍贵。
小燕从山上回来了,看见他坐在床上发呆,手里拿著一张报纸。“怎么了?”她走过来,低头看了一眼报纸。“这是什么?”
“我写的。”他说,声音有些发抖,“登出来了。”
小燕愣住了。她接过报纸,看著那个版面,看著他的名字,看了很久。她不识字,但她认得他的名字。“周景熙”三个字,她见过的,在身份证上,在结婚证上,在他写满字的本子上。她认得这三个字的样子,一笔一画的,端端正正的。现在,这三个字印在了报纸上,印在了铅字里,印在了所有人都能看到的地方。
“景熙,”她的眼睛红了,“你做到了。”
他把报纸放在床上,伸出手,把她拉进怀里。她的身体在发抖,他也在发抖。两个人抱在一起,谁也没有说话。棚屋里很安静,只有风吹过油毛毡的声音,沙沙的,像是在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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