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时望(2/2)
“朕晚间问他实意。”
………………
是夜,玄武湖中楼阁,灯火明熠。
李从嘉闻讯勤政殿风波,此刻是受宠若惊,恭谨倍往之。
从湖畔登桥,步至湖中时,不知他是否有错觉,总觉桥樑不堪,摇摇欲坠,似如薄冰。
阁二重楼台,李璟负手而立,俯瞰湖心。
及入,李从嘉亦望去湖面浪波,想起了此处名讳了,抿唇咽喉。
“阿爷。”
“可知为父召你来何意?”
“诸公纷爭之事。”
“所爭何事。”
李从嘉犹豫了片刻,道:“从征事。”
“你与谁说的?”
“冯公。”
李璟深呼一气,沉默不语。
见此,李从嘉兀自说道。
“儿以为,从文无能兴大唐……中州天子,莫不是逐鹿而得大位……”
李璟未待他答覆,锥心直言道:“將汝兄长置於何地?”
至此,李从嘉不禁唇角上扬。
“如阿爷故事,儿当为兄……为父爭天下。”
李璟驀然回首,深深然看去。
李从嘉又道:“儿意从军,仅是有心志报国,唐亡以来,兄终而弟及方是常態,阿爷不也是册封叔父为皇太弟?”
李璟一时语塞。
他本想说传位予退身,予以三弟,但事实上,两党皆有不愿,前者也因此忧虑万分,故而改字。
实际上,六儿坠马以来太过反常,与往前一心求归隱完全黑白两分。
若是自总角年岁起爭求上进,表里如一,此次从戎哪会闹的这般大?
逢李弘茂殞命在前,楚地多乱,诸多事冲在一起,繁杂朦朧,太过冒求上进,李从嘉所图为何,焉能不知?
说真的,仅是参军掛名这一小事,竟能闹到如此地步,无愧於『时势』二字。
自汉君诛杀权臣起,大唐便有谋求淮北之意,毕竟中原因政权交接纷乱,兵发徐州,不失良机。
偏偏未有。
而今只能寄望那刘旻当一当人子,与契丹新君多磨一磨中周。
且莫教使郭威干涉他攻取湖、湘。
想来,刘承佑不犯失心疯,熬一熬郭威心气,上了年岁,大汉估摸还能安稳些年头。
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家眷尽诛,却是黄旗加身,立国大周。
势推人吶……
念此,李璟又睨向李从嘉,见其目光灼灼,胸有成竹之態,释然道。
“你去罢,切莫要亲阵。”
“阿爷。”
“还有何事?”
“儿可否从鄂州军?”
“得寸进尺。”
李璟语重心长道:“子嵩知照拂,既让你去,便无残害之意,勿要听萧卿、常卿所言。”
“阿爷是如何……肯確国老无心。”
李璟瞥了他一眼,道。
“因朕,因你兄长尚在,羽翼之下,他安敢有心。”
李从嘉听罢,顿觉眼前人极为陌生。
他这老爹,何时有此魄力?
然转念细想,昔年伐闽时,皆传今上有克復中原之大志,谁能知晓后来是一片狼藉。
兴许是楚真將大乱,有心寄望。
说真的,他未曾想过时势来的这般快,甚至乎有些突兀,有种时不我待之感。
但事已至此,若畏缩不进,切莫谈雄心壮志,根基浅薄,三年之期到,如何熬过周军南下?
与兄爭天下,首先得有天下。
在此之前,有叔父坐镇东宫,李弘冀又在外,翻不起浪花。
“无忌奏书,楚眾將有忿,尤希崇最甚,朕命康乐屯兵萍乡,至今倾轧有年余,不久,將是勇武之时,你此去,无论是非,皆遵帅令,有违之,將外君命不受,阿爷顾不得你。”
“儿知晓。”
“还要去?”李璟又一次试探。
“宋公毕生为国,儿无意与之爭,又何故害我耶?”
李璟无言以对,即得过且过,摆手挥退。
然李从嘉方才转身数步,又折返归来,道。
“儿还是想与……”
“不允。”
“诺!”
望著那渐长背影离去,李璟向左右没好气咒骂两声。
须臾,钟氏登台,他又是訕訕一笑。
“你看,朕三番相劝,偏是不听也。”
出於对大儿的些许羞愧,钟氏低语道:“重光生来重瞳,陛下可是信了此……讖纬?”
“朕信不信无妨,世人信便是。”李璟正色道:“论讖,弘冀当为边戍重將,朕若不信,何必於遣他至润州统军。”
“妾身是怕。”
“他一束髮郎子而已,寸功未立,此去是为苦其心志,莫要杞人忧天。”李璟缓声道:“今大唐偏安一隅,所据仅江淮地方,尚不如东晋,他若有心爭,便由其自然。”
“可重光毕竟年少,少年意性,陛下怎能纵他胡来。”
这一次,李璟未有作答,默然受之。
良久后,湖风拂面,重若抨击。
“昔年,正中嗤笑父皇时,朕之所以不制止,非因不孝,此今天下,不进则退,朕……欲为天下主,安能屈於江南地方?”
钟氏听言,亦是大觉惊异。
她不曾否认李璟的雄心壮志,但恰因此,大唐国力渐衰,空耗烈祖积攒之基业……
“朕无郭威之能,不寄望子孙,难道该当寄望於外人?”
末了,李璟不顾钟氏哑然不应,兴然吟诵道。
“壮志未酬三尺剑,故乡空隔万重山。”
………………
注一:
“延巳初以文艺进,实无他长纪。纲颓弛,吏胥用事,军旅一切以委边帅,无所可否。
愈欲以大言盖眾而惑人主,至讥笑烈祖戢兵,以为齷齪无大略,尝曰:安陆之后,丧兵数千,輟食咨嗟者旬曰:此田舍翁(李昪),安能成天下事?
今上(李璟)暴师数万於外,宴乐击鞠,未尝少輟,此真英雄主也。”————《南唐书·卷十一·列传第八》
注二:
“元宗自以唐子孙,慨然有定中原,復旧都之意。
有司请行南郊礼,元宗曰:俟天下为一,然后告谢天地。
魏岑遂与陈觉、冯延己、延鲁更相倡和,为拓境事。”————《南唐书·卷十五·列传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