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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刚才那个猪哥相,真的是大明侯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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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越听越吃惊,见李怀仁还在往下说,赶紧拦住:

“行了,行了,这里可不是在我家里,小心隔墙有耳。”

李怀仁见他阻拦,心中嘆了一口气:

“唉,可惜了,你要是不开口阻拦,那我就趁势把你还未写出来的几本小说也说出来,一併收入囊中。

既然如此,那就只再抄这两本就算了,以后不再抄你古龙的书了。”

这一晚,是李怀仁重生后第一次饮酒,自然是醉了,醉在了古龙私藏的那坛三十年绍兴之下。

醉了之后的李怀仁,豪迈无双,居然挥毫在古龙的这间包间墙上写下了:

“人在江湖,喝够才走!”

当然了,他喝醉了,也並不是没有收穫,这天之后,古龙直接把他当成了忘年之交相待,视为知己。

古龙尤其喜欢李怀仁在他包间写下的“人在江湖,喝够才走”这八个字,逢人便夸,每次来吃饭都要好好端详一番。

次日,金庸、倪匡等人先回了香港,李怀仁却留了下来,悄悄的去了一趟台北县三重市,守在金陵女中校门口附近。

临近中午,学校放学,他终於看见了扎了条马尾巴推著自行车出校门的林清霞。

“美人在骨不在皮!”这是李怀仁看见十六岁的林清霞的第一印象,这句话直接在他的脑海里浮现。

颧弓与下頜角构成希腊雕塑般的锐角的骨相,杏核眼裂+剑眉锋梢的眉眼,中和了柔媚与英气,奔跑时马尾甩出的拋物线弧度,如同青春物理学的奇蹟。

一切的一切,已不能用美来形容,尤其是这时的她,脸既瘦且小,又带著天然去雕饰的清纯唯美,李怀仁百分之百的肯定:

此时此刻的林清霞,是自己前世今生两辈子见过的最纯、最美的,没有之一!

李怀仁心跳突然加速!他,怦然心动了。

他彻底沉沦了,於是便忘了隱藏形跡,一副猪哥相地看著林清霞,尾隨她前行。

林清霞推著自行车走在一段坑坑洼洼的路上,无意中却发现了一副猪哥相跟著自己的李怀仁,她立即慌了,再也顾不上地面坑坑洼洼了,快速推著自行车跑了一小段,左脚踩在自行车的左脚踏板上,飞身上了自行车,拼命地踩!

“哎呀!”突然,林清霞惊叫一声,自行车前轮已是撞到了一块不大的石头,但自行车却已改变了前进方向,她也失去了身体的平衡,连人带车往地上摔去。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林清霞以为自己要摔倒在地上时,她连人带车突然被人硬生生地拉住扶稳了:

一只大手揽住了自己的肩,另一只手稳稳地抓住了自行车的左车把手。

林清霞下意识地双手紧紧握住左右车把手,两条大长腿撑在地上,稳住了自己和自行车。

回头一看,她这才发现救了自己的正是那个一副猪哥相跟著自己的瘦高个。

她小脸一红,糯糯地羞答答地说道:

“你,你可以鬆手了!”

李怀仁一愣,隨即笑了笑,虽非常的不舍,但还是赶紧把揽著她香肩的手给鬆开。

他前世骑了十几年自行车,骑行经验极为丰富,看见林清霞在坑坑洼洼的路上急匆匆的行驶,便知道要出事,赶紧跟上。

果然,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让他正好救了林清霞,还揽上了她的香肩。

实际上,如果不是他立刻意识到还未到某个时候,右手中途突然变换了方向,那他揽住的应该便是林清霞的小蛮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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