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你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1/2)
汤普森十根手指交叉在一起。
“金在电话里和我说了你的故事梗概。fbi,连环杀人,吃人的精神病学家。”
他停了一下。
“金还说了一句话。他说——这个人不像是个计程车司机。”
汤普森的目光从林恩移到埃琳娜,又移回来。穿透力极强的眼神。
“我在这个位子上做了五年。每周平均收到六十封投稿,一年三千多封。你知道我最后签了几本吗?”
“多少?”
“去年,七本。”
这个数字仿佛悬在空中,林恩和埃琳娜说不出话来。
“其中三本卖得还行,两本勉强回本,两本赔了。金的《魔女嘉莉》,我翻了三页就知道这东西能卖,但还仅仅是勉强回本。”
他吸了一口雪茄。烟圈慢慢升起来。
“但金是金,你是你。金推荐你来,所以我才愿意坐在这。但,他的推荐不等於我的合同。”
林恩没有说话。他的后背出了一层薄汗。
“所以,”汤普森拿起那叠打字稿,没有打开,而仅仅是用拇指念了念纸边,“在我读之前,我想先听你说。”
“说什么?”
“说这个故事。用你自己的嘴。別告诉你写了什么,我不想知道你的剧情梗概。我要知道你为什么写这个东西。”
这个问题不在排练里。
麦克扮演编辑的时候,只问了“你的故事讲了什么”,而没有问“你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
汤普森果然毒辣锐利。他关心的居然是写作的动机。
林恩的大脑飞速运转。他能感觉到旁边埃琳娜隱隱担忧的眼神落在他身上。
“因为我在开计程车。”
汤普森的眉毛抬了一下。
“我每天在曼哈顿跑十一个小时,什么人都拉过。醉鬼、妓女、投行家、嬉皮士、离家出走的女孩。你在驾驶座上听他们絮絮叨叨地讲话,有时候他们只把你当成一个宣泄的垃圾桶。”
林恩停了一下。
“但是,偶尔会碰到那么一种人,他坐上来之后不说话,不打电话,不抽菸。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在后座。你从后视镜看他一眼,他在看窗外。你再看一眼,他还在看窗外。到站了,他付了钱,下车了。”
“然后你开走之后,觉得不对劲。哪哪都不对劲。后座还残留著一股什么味道。你也说不清楚,但那个味道让你一整天都不舒服。”
林恩看著汤普森。
“汉尼拔就是那种人。他坐在你对面的时候,你觉得他非常礼貌。你甚至会觉得他比你的大学教授还要博学、文雅和镇定。但你回到家,半夜两点钟醒过来的时候,盯著天花板,你才开始害怕。”
办公室安静了几秒。外面的雪还在慢慢拍打著落地窗。
汤普森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把雪茄放在菸灰缸的凹槽上,缓缓靠向椅背。
“金在电话里的原话是——『这是我今年读过最让人不舒服的东西。』不舒服。不舒服。”汤普森重复了两遍这个词,然后慢慢说:
““不舒服”和文学有什么关係?”
“好的文学一定让人不舒服。比如,莎士比亚的东西也让人不舒服——嗯...至少人们看完《哈姆雷特》后不会舒服吧?”
“不对。”汤普森的声音突然变硬了,“好的东西让人心甘情愿掏钱。不舒服的东西让人把书扔进垃圾桶。”
这就是汤普森的节奏。先让你放鬆,再把刀递到你面前。
排练的时候从没有想到过这一层。麦克没有这么锋利。
林恩的视线盯著汤普森,慢慢说:“如果,我是说如果,一个人读完《沉默的羔羊》后失眠了,害怕了,他会怎么做?只有一种可能,告诉他的朋友,昨夜我失眠了,仅仅因为读了一本书。然后——”
“然后他的朋友也会忍不住买一本回来,人总是不信邪的。”
汤普森盯著林恩看了大概三秒。
然后他的目光转向了埃琳娜。
“克拉克女士。”
“灯塔人才管理公司。”汤普森把那张名片从胸前口袋里拿了出来。他用两根手指捏著名片的一角,像捏著一枚证物。“我刚才说了,我做了五年出版。纽约的文学经纪公司,我不敢说全认识,但叫得上名字的少说有二十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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