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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大清忠良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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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扫胡酋如刈草,六盟蹄踏鼠子嚎。

焚旗诱得獞奴聚,一炮糜烂万腥臊。

成袞扎布望著对面前出的大军,以及那些如同蝇虫一般骚扰厌烦的准格尔骑兵,昨夜写好的诗句,此刻略显沉吟的缓缓脱口,引得周围几个副將纷纷侧目注视,有机灵的立刻拍起马屁:

“王爷之诗,正乃顺灭准格尔天意之大作。”

成袞扎布对此只是谦让,但他那嘴角不断克制的笑容,还是被人看了出来,紧接著在有心者的吹捧下,好好的前军硬生生变成了对他个人的吹捧大会,连带著整个前哨战都成为了成袞扎布个人文才的背景板。

而对於双方的军队来说,此刻也还未达到决战的地步,第一粮道依旧稳定,第二六盟的人马也並未完全合力,光靠所谓的绿营兵马,其实也只是在人数上占据优势,在这遍地草原骑兵的战场,步兵的作用更多的是在正面,以及后方守城,乃至稳固粮道的优势,对於战爭最大的作用,可能就是鸟枪和火炮。

清军此时所用的火炮名为神威无敌大將军炮,又名神威炮,炮长二点一米,口径一百一十毫米至一百三十毫米,吹嘘的射程在八百步左右,也就是一千二百米,但实际上只有四百步,也就是六百米左右的距离,散布面积约莫在三十米左右,看似面积不小,但实际上大多数都是虚的,与同时期的欧洲火炮相比,精度较差,威力也多有不足,但是在整个东亚地区,依旧还算得上是一流的先进火炮。

但这个先进要看和谁相比,与越南韩这种小国相比,那自然是先进火炮,但是与对面已经使用后装炮的准格尔人相比,在技术上其实已经处於落后的边缘。

之所以说是边缘,那是因为准格尔所用的驼载迴旋炮,其实本质上还是最早期的原始后膛火炮,在技术上还未將还在使用前膛炮的清军彻底拉开距离,所呈现的技术优势,虽然已经在两军对轰时展现出来,但是依旧只是我比你稍稍厉害一点而已,並未让清军真正意识到技术上的压迫感。

顶多就是懂行的看出点门道,感嘆一句准贼之火炮,虽优於天朝但数量不够,不足以成气候,就算是看到奏摺的弘历,也不会有什么反应,最多给点银子改良一下如今的神威炮罢了。

炮如此,其实火枪也是如此,此时从北直隶的调来的鸟枪队,几乎还在使用一种名为兵丁鸟銃,实则已经老掉牙的火绳枪,而与之对阵的准格尔火枪手,则是清一色的骆驼燧发枪。

该枪仿製於俄式“图拉燧发枪”,又得益於中亚地区,乃至西亚地区的商贸网络,准格尔可以很容易获得来自奥斯曼,甚至是欧洲部分地区先进的火枪,而如今大规模装备的骆驼燧发枪,则是这一贸易环境下,自研自產的优势武器。

虽然因为是打草谷的缘故,所装备的骆驼燧发枪数量,可能还没有李元亨统帅的金山军火枪数量多,但是在数量上依旧超过了千杆,对上清军所使用的兵丁火銃,在多次的正面对决中,都展现出了碾压的效果。

以至於前线指挥的清军火枪將领多次上书成袞扎布要求更换与准格尔差不多的鸟銃,只是这一要求都未能实现。

这倒不是成袞扎布不愿意,单纯就是没有,清军火器发展落后於世界,在懂的人眼中,其实是一种必然,但在朝中那些坚持满蒙骑射遗老看来,火器的发展必然会对他们所坚持的一切,產生致命的威胁,所以清军的火器发展从来都不是主动的,而是外向所產生的。

其实就是被现实所逼,无奈补课罢了,但凡有一点可能,他们连这点火器都不愿意发展,何谈所谓的赶上世界先进水平。

但是催促多了,终究还是有些效果,在最新一份来自於成袞扎布本人的奏摺中,他就第一次主动提到了这一点:

“准寇火銃精良倍数於天朝,所用火銃多不用火绳击发,故而每战必在弹丸数上优於天朝,恳请朝廷拨银锻造新銃,以克胡寇,昭天朝之威德----”

此时这封奏摺,也才刚刚送到紫禁城,但是前军的战爭,还在继续。

轰隆一声炸响,几个抓著钢刀,背著勇字號的绿营兵当场被炸的血肉模糊,虽然还一口气,但以目前的简陋的医疗条件,基本就是个死。

为了让这些人的哀嚎不影响后来的军心,前线的绿营將领基本上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补刀,断掉这些人最后的生机,维持前线的军心。

相比於绿营的步兵,双方的骑兵就显得格外懒散,刚刚接触打了一阵就各自退去收兵,打的格外的默契。

但就是这点就已经让六盟的旗主门格外的心痛,因为就算是半刻钟可能都不到的接触战,以骑兵的衝锋弓射的速度,所带走的人命都是数十,甚至上百,这些数字与步兵动輒数百,甚至上千的损失,看起来没有什么可比性。

但是不要忘了,绿营兵几乎都是汉人组成,多数都是直隶地区的农民,这天底下的汉人数量数以亿万,他们这些六盟加起来也不过十数万,刨除掉老弱妇人,能打的壮丁加起来不过两万之数,此次拿出万人,其实已经是竭尽全力,这动不动就损失数十,甚至上百的,他们万余兵马,能经得起这么消耗??

所以每与准格尔骑兵接触,六盟的蒙古骑兵所有人都遵守一条铁律,那就是保命要紧,至於打不打的贏,那是上头的事情,他们只要拖住对面的骑兵不让他们骚扰绿营的步兵就行了。

朝对面迂迴放两轮弓箭,也算是对得起我大清天朝的养育之恩了。

而这些自然也被成袞扎布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头,只是他对於这种消极怠工的做法,更多的是无奈,毕竟作为蒙古人,他总不能真的强逼自己的同胞为这些绿营的汉人衝锋陷阵吧。

到时候仗是打贏了,可是漠南六盟的铁骑却损失殆尽,孰轻孰重,学过四书五经的成袞扎布怎么可能不知道。

而清军如此,对面的准格尔人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他们之所以留下了和这群清狗周旋,单纯就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巴尔特杂汉的许诺,以及捨不得好不容易抢来的草谷。

毕竟若是真的一马当先的全跑了,这些草谷怎么办,两条腿的草谷和金银珠宝,可是跑不过四条腿的战马。

再加上尼亚孜苦口婆心的劝说与赏赐,这才让这些从各地匯聚而成的准格尔部落大军没有彻底地散掉,反而眾志成城地匯聚在一起,在清军的必经之路上,至今缠斗了数日之久。

但这一切也不是完全助人为乐,更不是没有时间限制,按照尼亚孜与李元亨之间达成的承诺,双方合作的时间只有不到半个月,也就是十二天,超过这个时间,若是还没有攻破归绥城,那他就算再捨不得这些草谷,也只能捨弃至少一半餵饱对面的清军,带著剩下的一半,可能更少的草谷向汗王交代去了。

十二日之约只是在这支准格尔大军高层內部流传,对於已经与清军周旋至第四日的底层士兵来说,这场战爭就像是没有尽头的消耗战,不断的消耗著他们的血肉与精力,甚至是打草谷后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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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收麦完成的河套平原,呈现出一种农业社会特有的衰败感,光禿禿的地面,乾枯的树干,以及开始上霜的水渠,甚至是乌鸦的鸣叫,都能够让人感到心烦意乱。

绽放许久的马蹄声戛然而止,土地上杂乱而密集的蹄印清晰可见,稍微有脑子的人都明白,刚刚的战爭有多么的快,又是多么的短促。

嚼著嘴里的柿饼,脚下的鞋底早已磨损,但是此刻已经来不及换新靴了,李元亨也只能让队伍中的会针线活的亲兵在缝缝补补,勉强支撑到战后。

“大郎,天寒了,刚打来只鹿,正好做双新靴。”

腰间绑著麻绳的胡武,急匆匆地从后方赶来,隨同而来的还有头死鹿,被几个军士抬在板车上,一道拉了过来。

凝视著这只脖颈箭矢未拔,瞪得圆滚滚的灰毛秋鹿,摩擦了几下靴子:

“这头鹿能让不少人保暖,且留个靴子给我,其余的全都做给有功的將士,至於鹿肉,我就不吃了,你们一同分食吧。”

胡武应了一声后就让人將鹿带走,隨后说起了战况:

“这前头的清狗一部分是本地的绿营,一部分是从附近徵召来的蒙古部民,骑兵的数目不多,最多千百之数,但城內的守军可不少,这归绥城还真被大郎来时说著了,城內兵丁估摸著两万都不止,真不知道咋养活了这么多兵,若是围城的时间长了,也不怕饿死。”

嘴上说著围城,其实就他们如今这点东拼西凑的人马,根本就围不住归绥城。

【一路上又学著准格尔人强征了不少民夫,招降了一部分边军与衙役,甚至是伙夫,总数总算是过了两万,只是真正的战兵其实也不过六七千,和榆林之战后相差不大。】

“饿死,我们饿死了,归绥城內的清狗也不会饿死,这归绥乃是河套重镇,各地的皇粮有不少都要往这过,又是与漠南蒙古相连的商贸重地,別说粮食,就是军餉估计几个月都发不完,怎么可能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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