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好色之徒(2/2)
“跑----”
“跑啊,还愣著干什么。”
几声暴喝,以胡武为首的兵头就开始在院子跑起了圈,排的还算整齐,与后世的军队唯一的差別可能就是穿著口號不同。
这种训练方式,也算是李元亨给这个时代增添的一点小玩意,毕竟跑圈这种东西,本质上其实就是训练体能以及服从性。
体能这一块,其实古人是很难和后世人相提並论的,所谓古人比现代人力量大,更多都是干农活累出来的,大多数古人的体质和被精心养大的现代人类,根本没有办法比。
就拿个头来算,这个时期一米五算是平均身高,而在后世则是一米七,甚至是一米七五,一米八的个头只会越来越多,这在缺衣少食的古代,尤其是生產力低下的草原,那几乎是不敢想像的。
一米五出头是常態,一米六都算是优於常人,一米七那不用看,此人大概率是领主,一米四的个头那也是有不少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想完全照搬后世的训练节奏,无异於杀人。
而考验心肺功能和锻炼意志的跑圈便是其中之一,正常情况下,若是在册的鹰师营兵,早上都得保证能够吃到肉粥,此肉可以是鲜肉,或是干肉,但最起码要有荤腥,要不然这一大早跑五里地,那可不是什么闹著玩的,身体素质稍差的,嗝屁都有可能。
“一群好色之徒,羞与为伍!!”
瞧著这群还在跑圈,但脚步明显有虚的丘八头们,李元亨骂完就后悔了,只是心里还在给自己找藉口,那都是为了大业著想,这点屈辱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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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尘漫天,队伍绵延数里,鸟雀盘旋天空久久不愿下来,为首的旗幡打出“李”“金山”字样,至於准格尔汗王赏赐的巴特尔小旗也只是混在中间,不仔细根本看不见。
整个马队正中央是中军,约五百人左右,主要由扩充后的鹰师卫组成,前后则是最近才纳入鹰狼军的草原士兵。
【扩充后编制八百人】
整个队伍没有一个是步兵,就连背著火枪的火枪手都骑著战马,更別说那些伙夫了。
队伍总计共携带了九千多匹战马,其中战马实际上只有三千多,剩下的都是挽马,用来拉运粮草弹药,而这些挽马中又有几百匹母马,这些母马的作用则是给大军提供马奶。
这种打法也十分符合草原特色,马奶只要有草料就可以產生,生產出的马奶可以做马奶酒,也可以做奶酪,甚至是晒乾成奶粉储存,这些都保证了行军对后勤的需求,极大地增加了行军速度。
所谓日行百里,甚至是数百里急行军,这在中原,属於是名將强军的专利,但在不缺马的草原,则是常態。
“前哨骑急报,似有清军跡象。”
“这才刚靠近漠北,清军就来了,行军速度不慢嘛。”
胡武转身抱拳:
“还请命我为前军,杀他一番,立下头功。”
“莫急,贸然交战,於打草谷不利,且暂待等候下一步消息。”
李元亨接过扈从送来的奶茶,舌尖顶了顶上顎,望著这片水草不丰,沙尘到处的漠北地,心思不由来到了当年成吉思汗崛起之时,再对比如今,漠北终究比不上漠南,先天不足,养不起人口,就算是劫掠也是十分困难,要想发財,还是得儘快到漠南草原才好。
“传令,大军严整军备,中军变前军,前军变后军,后军变中军,交替而行,不得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