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美利坚完了(1/2)
“陈燁?家住在芝加哥南区由菲社区奥达佛家。”
“是的,警官。”
“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我应该没做任何违法的事情吧…”
“你一共杀了七个人。使用格洛克手枪杀了三个人,每一个人都被你打中了脖子,当场毙命。”
“隨后,根据其他倖存者的口述,里面发生了爆炸,手雷又炸死了两个人。”
“你抢到了这帮未知武装分子的步枪,在逃出门口过后,武装分子继续对你们展开追杀,你有使用武装分子的步枪,又击杀了两个人。同样是命中脖子,一枪毙命。”
“你在不到三分钟的时间,你杀了七个人,你知道吗?这是重罪。”
“嘿,警官。你应该比我更懂法律。我这是正当防卫!”
“我並不想杀他们,是他们想要杀我们,我们看到了不该乾的东西,他们要对我们动手,如果我不开枪反杀他们,按照联邦律法,死的就是我们。我不觉得我有任何的犯罪,而且我还应该是英雄,因为我救了很多人的命,这些人还是高中生!”
“而且我也没有任何的动机,就连我用来反杀他们的格洛克手枪都是那帮高中生所携带的。我只是一个普通公民!”
“你还不老实交代吗?我们警方怀疑你和这帮未知武装有非同一般的关係!”
“他们极有可能是来报復你,对你进行仇杀!从而导致了这一系列的事件,你最好老实交代!”
“警官,你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根本不认识他们,我说了我就只是一个美利坚的普通公民!我为什么会和一帮恐怖分子有所关联?他们为什么要对我进行报復?”
“这不应该问你吗?一个美利坚的普通公民,能够在三分钟之內开枪反杀七个全副武装的恐怖分子吗?而且几乎都是枪枪命中脖子这样的神射手,即便在海军陆战队的特种部队都少的可怜!”
“你一个普通公民,你是怎么做到的?我们现在严肃的怀疑你,可能涉及各种非法重案,才导致这样的事件发生!”
审讯室里。
看著眼前的白人女警官,陈燁都快气笑了。
他不知道对方的脑迴路真的这么神奇,还是在故意的炸他什么口供。
这居然会联想到自己身上?
不过想了想,似乎也挺正常。
毕竟里面的那具拥有八颗眼珠的蜘蛛男孩的尸体已经被这帮未知的僱佣兵给清除。
法医和警局的其他人员后续进入清洁公司,也採集不到什么有用的证据。
他们这些倖存者所说的拥有八颗眼珠的蜘蛛男孩,由於找不到证据,警察也不会轻易地相信。
而且他展露出来的枪法实在是太恐怖了。
每一枪几乎都是一枪毙命,一枪命中脖子,这种枪法除了海军陆战队的兵王,警局方面根本想不通,什么人会拥有这种实力?
他们调集了陈燁的档案过后,发现陈燁档案上没有任何的违法记录。
这就更让警方难以相信了。
综合各种因素,警方不得不猜测陈燁拥有这种实力,是不是什么地下组织的帮派成员。
或者是恐怖组织的潜伏人员。
才会和这帮僱佣兵產生这样的联繫。
结合各种因素,估计是想如此炸一炸陈燁的口供。
陈燁当然不会被引导,一口咬定不认识对方,同时一口咬定,自己的枪法好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如果警察方面觉得他和这帮僱佣兵有所联繫,可以拿出证据。
不然的话,无论闹到哪个法庭上,他都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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