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审判(2/2)
秦墨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半小时后,法庭重新开庭。
审判长宣读了判决。
“被告人陈国栋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偽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陈国栋站在那里,听完了判决。他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被告人林致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帮助偽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林致远站在那里,身体微微晃了一下。他扶住了被告席的桌面,站稳了。他的嘴唇在发抖,但没有说话。
“被告人李彦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偽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司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李彦斌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表情没有变化——没有愤怒,没有悲伤,只是站在那里,像一个已经知道答案的人。
法警走过来,要把他带走。
“等一下。”李彦斌说。
法庭里安静了。审判长看著他。
“我还有一个请求。”
“什么请求?”
“我想见一个人。”
审判长沉默了一下。“什么人?”
“孙德胜的女儿。我想当面跟她说——对不起。”
法庭里很安静。旁听席上有人低声说了句什么,被法警制止了。
审判长看了看公诉人,又看了看辩护律师。
“你的请求,法庭会考虑的。现在,带被告人退庭。”
法警把李彦斌带走了。他走的时候,脚步很稳,背挺得很直。
旁听席上的人陆续走了。秦墨坐在椅子上,没有动。沈牧之也坐著。
“你觉得法院会让他见孙丽吗?”沈牧之问。
“不知道。”
“如果见了,孙丽会说什么?”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
他站起来,走出法庭。走廊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几个法警在收拾东西。他走到窗户前,看著窗外的天空。云层裂开了一条缝,一束光从缝隙里漏下来,照在对面的楼顶上。
“秦墨。”沈牧之站在他身后。
“嗯。”
“你还要等组织上的处理结果。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不管结果是什么?”
秦墨转过身,看著沈牧之。“不管结果是什么。”
他走下楼梯,出了法院大楼,站在门口的台阶上。风很大,吹得他的夹克猎猎作响。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燃了。
“秦墨。”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他转过身。赵建国站在法院门口,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
“这是组织上对你的处理决定。”赵建国把信封递给他,“你自己看吧。”
秦墨接过信封,拆开,抽出里面的文件。他看了大约十秒,然后折好,放进口袋里。
“怎么说的?”沈牧之问。
秦墨没有回答。他把烟抽完,按灭在垃圾桶里。
“走吧。”他说。
“去哪里?”
“回家。”
他走下台阶,上了车。沈牧之站在台阶上,看著他的车消失在街角。
秦墨开车回家的路上,城市的灯光一盏一盏地亮起来。他把车停在楼下,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从口袋里掏出那份文件,又看了一遍。
“秦墨同志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私自转移嫌疑人,违反程序接触涉案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违纪。鑑於其在案件侦破中的重大贡献,且主动承认错误,经研究决定,给予秦墨同志记大过处分,免去其重案组组长职务,调离刑侦支队,转岗至档案室工作。”
秦墨把文件折好,放进口袋里。他推开车门,下了车,走上楼梯。楼道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
他打开门,黑猫“证据”从沙发上跳下来,跑到他脚边。他弯腰摸了摸猫的头,走到沙发前坐下来。茶几上还放著那杯凉了的水和半包烟。
他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但在这间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只有黑暗。
黑猫跳上沙发,蜷缩在他腿边,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
秦墨睁开眼睛,看著天花板。他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肌肉的放鬆。
“证据,”他说,“我们要换个地方上班了。”
黑猫叫了一声,把脑袋埋进他的腿弯里。
秦墨闭上眼睛。
这一次,他睡得很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