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出门外在,身份是自己给的(1/2)
刚踏出当铺大门,林砚之呼了口带著尘土的空气。
这口气还没咽下,一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小男孩就蹭到他脚边,仰起脏兮兮的脸,嘴唇乾裂:“大爷,给口吃的吧,我快饿死了……”
林砚之心里一软,下意识就想给小男孩买几个热包子。他从现代养成的习惯,要饭的给点吃的,要钱的一分没有。
可他眼角的余光一扫,瞥见街边墙角处,还蹲著几个衣衫襤褸的乞丐,他们要年长些,目光灼灼地盯著这边。
他心里顿时一凛,不是和平年代的街头施捨,硬生生收回了手。
乱世之中,人心叵测。
他只要一表现出心善的模样,立刻会围上来,撕扯、哭嚎、倒地不起,到时候別说银子保不住,就连他身上的东西都可能被抢。
林砚之咬了咬牙:“对不住,我也没多余的钱,你找別人吧。”
小男孩眼里的光瞬间暗了下去,似乎哭都哭不动了,慢慢挪到了一边。
林砚之胸口发闷,正想转身离开,突然感觉肩膀被人狠狠一撞,身体歪了一下,一只粗糙的手就往他的双肩包抓来!
“不好!”林砚之浑身汗毛倒竖,冷汗瞬间浸透后背。
撞他的是一个中年乞丐,瘦弱但是很有力,正死死拽著他的背包带。
初到这陌生乱世,本就时刻警觉。林砚之几乎是本能地將背包往怀里一勒,左手死死扣住肩带,右手肘猛地向后一顶!
“呃!”对方吃痛鬆手,踉蹌后退。
林砚之不怕银元被抢,没了银元,大不了把裤子皮鞋当了。可背包里还有手机等一些现代物品,若是被这些人发现,说不定会给他惹来杀身之祸!
乞丐就像是见了血的鯊鱼,眼睛通红,不顾疼痛站起来抓向背包,嘴里嘶吼:“鬆手!把东西交出来!”
躲在一旁的小乞丐喊了一声:“抢……抢劫啦。”
不喊就罢了,这一喊,附近寥寥数人更避之不及,周边瞬间就清空了。
中年乞丐有些急了,朝著远处的同伙叫唤:“来啊,见者有份。”
说著,他一只手往背包上抓,另一只手攥成拳头,狠狠捶打著林砚之的手腕。
林砚之的手腕被捶得生疼。
兔子急了还咬人,林砚之眼底闪过一丝狠劲,这要是聚集起来,自己就更脱不开身。
林砚之拎著背包就朝著中年乞丐砸去。
“duang!”一声脆响,乞儿疼得叫出声,捂著脑门蹲在地上。
好听就是好头,感觉像是充电宝砸他脑门上了。可林砚之却半点没觉得解气,反而心如刀绞,万一震坏了里面的手机或充电器可咋办。
动静闹大了,不远处,两个巡警慢悠悠踱了过来。
京师警察厅是1913年1月由清末內外城巡警总厅改组而来,直属北洋政府內务部,实行总监负责制,下设总务、行政、司法等五处,管著治安稽查、户籍登记、消防卫生等一应事务,差不多就相当於后世的公安、消防和卫生部门,基层有分驻所和派出所。
朝著这边走来的两个巡警,一个年纪稍大,留著寸头,名叫李东明。
他原是前清步兵统领衙门警务处的人,像他这样的旗人,吃了二百多年皇粮,清帝退位后没了生计,便索性当了警察。
可他们平日里养尊处优,提笼架鸟泡茶馆倒是在行,抓贼拿赃却半点本事没有,遇事最爱往后躲,还油嘴滑舌,满肚子歪理。月薪5块大洋,得自备伙食、自购枪械,遇贼先问“你有枪没”,自己枪里常年空膛,百姓笑称“枵腹从公”。
就连承担刑警职责的侦缉队,也不过是穿件灰大褂,腰间掛块厚汗巾,装出揣著手枪的样子,真遇到匪徒,靠的还是“二炮”,也就是白灰面和干黄土面,先撒出去眯了对方的眼睛,再动手擒拿,打斗手段也就是街头混混级別。
跟在他身后的是个小年轻,是他的远房表侄,也是刚当巡警没多久,性子懒散,就想著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小年轻边嘟囔:“叔,管这閒事干啥?几个叫花子抢破烂,又不是洋行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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