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血色野马(2/2)
马厩敞著门,几个穿著工装背带的工人,正忙碌地拎著一桶桶草料往来。
大马厩后是一片宽阔草场,能看到数只骏马在散步吃草。
“嗯,多少钱?”姜邦德满意地跳下马车,把手伸进了口袋。
这位老克勒不愧是老车夫,驾车又快又稳。
姜邦德这一路居然有了点前世乘坐汽车的舒適感!
“不不不……”佝僂老头脸涨红,含糊说道
“先生,您坐我的车,是我的幸运,怎么还能让您花钱呢……”
“就是……如果您方便的话,有一件小事我或许要拜託您……”
姜邦德被这老头一把岁数,却扭扭捏捏的神態逗乐了:“老先生,有什么事您就说吧,我会认真考虑的。”
又是一番吞吞吐吐,姜邦德终於搞清了老克勒想做什么。
这位老人希望得知姜邦德的住址,带著自己还在主日学校上学的孙子登门拜访。
然后请姜邦德给自己孙子讲讲纽约大都市的故事,顺便帮孩子规划一下未来的人生。
老头祖辈在西部荒野的泥坑里求生,唯一的愿望就是自己的孙子能够脱离这片贫瘠的土地。
就算不能去北方,去纽约,哪怕去毗邻的莱莫恩州,去圣丹尼斯这种西部的『大城市』当个体面人也行啊!
姜邦德心中倒是很理解这个老人,前世他爷爷在他小时也会带他去重点大学参观,希望他能勤奋读书。
当然,为了能更低成绩混进好大学,选择了外国史这种冷门专业,结果穿越到19世纪美利坚,导致意外的专业对口这件事,就是大家意料之外的了……
他倒没有拒绝老头,只是略一思考说道:“您住在哪里?我工作时间不固定,去找我容易错过,等有时间我去拜访您吧。”
他没有说出烂牙酒馆,因为等明天天性释放,自己成为正式平克顿侦探后,没准会搬到猪头人诊所的宿舍,或是买上一套自己的房子。
毕竟,总是住在旅馆也不是个事。
而且,出于谨慎,他也不愿让太多人知道自己的住所。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太麻烦您了先生……”
一番推脱后,老克勒心满意足地驾车离去。
留在路边的姜邦德摇头笑笑,自己竟然也是被当成榜样的『上流人』。
秋风吹过,树叶簌簌,大片树荫下的姜邦德难得的一阵凉爽畅快。
他深吸一口郊区新鲜的空气,按按牛仔帽檐,转身向掛著『邦特兄弟』招牌的马厩走去。
此时,马厩后的广阔草场。
几个被马厩僱佣的牛仔,正將精心挑选、费力捕获的野马们驱赶进围栏。
身穿背带工装的工人们一匹一匹的清点登记。
邦特马厩除了人工繁育饲养的品种马外,偶尔也会收购一些优秀的野马。
一是可以给马群配种增加一些新鲜活力。
同时,也会有一些顾客,喜欢这些野性难驯但更加有衝劲的畜生。
马群中,一匹毛色鲜红的高头大马格外引人注目。
皮毛顏色变异是很正常的,灰马的幼崽中偶尔就会出现颇受欢迎的白色皮毛。
而棕色马的后代有时就会出现偏红色系的毛色。
但是这匹马……
登记的工人咬著铅笔头,惊异地嘖嘖出声。
作为全新奥斯汀州最大马场的雇员,哪怕像红宝石一样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漂亮红马他都见过。
可这只畜生,它的毛髮是血红的!
简直像从屠夫的血池中刚捞出来一样,已经显得有些恐怖了。
“这畜生,呸!”赶马牛仔一口浓痰啐到草地“太野了,把老约克和他儿子都踢骨折了,还要咬下了邦尼的耳朵。”
“要不是它又莫名其妙的乖乖听话,我们都想放弃了,直接一枪了事!”
血红马此刻倒是很安静,昂首缓步走进围栏中。
而同一批的其他野马,都缓慢跟在后边,脖子低垂,眼皮耷拉,连马尾都夹在两腿之间。
似乎正小心侍奉著暴戾的君主,不敢有一点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