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搬救兵(1/2)
另一间审讯室里,刘海中也没好到哪儿去。
他虽然没哭,但脸色惨白,语气急促,同样把矛头直指易中海。
“是易中海!他找我,说只要我帮他这次,让贾家拿到房子。
他就保证在三个月內让我当上车间小组长!
我……我是一时糊涂,鬼迷心窍啊!
公安同志,我知道错了!
我愿意检举揭发!易中海他才是主谋!
我顶多算个从犯,还是被蒙蔽的从犯!”
这两人本身在事件中责任相对较轻,心理防线本就薄弱。
加上自身那点算计和自私,一进公安局,立刻崩溃,爭相把易中海卖了个底朝天。
接下来是贾张氏和秦淮茹。
这对婆媳虽然一个泼辣精明,一个善於算计。
但说到底都是没什么见识的家庭妇女,哪里经歷过这种阵仗?
被带进审讯室,面对表情严肃、问话犀利的公安,没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
贾张氏起初还想撒泼,被民警一声厉喝,立马怂了。
她哭哭啼啼地承认自己早就看上周瑾的房子,是她主动找的易中海,也是她攛掇傻柱去打人。
至於周瑾家那一千五百多块钱和票证,她也支支吾吾地承认了。
秦淮茹则是一副受害者的模样,说自己都是听婆婆和一大爷的安排,不敢不从。
把主要责任推给了贾张氏和易中海,但也没否认自己参与了搬东西和事后分钱。
唯一让审讯人员感到棘手的,是傻柱。
这傢伙被带进审讯室后,就像个锯了嘴的葫芦,往椅子上一坐,低著头,眼睛盯著地面。
任凭民警怎么问,怎么讲政策,怎么施加压力。
他就是一言不发,不承认,不辩解,也不开口骂人。
显然,他是牢牢记住了聋老太太的嘱咐,打定了主意装傻充愣,消极对抗。
最难啃的骨头,自然是易中海和他老伴谭翠兰。
这两人毕竟都这么大岁数,经歷得也多,主要是烂事做多了。
心理素质远非阎埠贵、刘海中可比。
尤其是易中海,多年在轧钢厂和四合院经营,早就练就了一副喜怒不形於色、心思深沉的本事。
面对审讯,他和谭翠兰要么闭口不言,要么就避重就轻。
只承认自己处理邻里纠纷方法不当、有些过於急躁了。
坚决否认自己有强占房產和指挥傻柱暴力伤人的事情。
然后把所有事情都往误会上扯,口径一致,態度顽固。
负责主审的陈队长起初还觉得需要在这对老狐狸身上多花点功夫。
但很快,他就发现,似乎没这个必要了。
因为从阎埠贵、刘海中的供词里,已经清晰地了解易中海如何利用管事大爷身份和私下许诺,策划並主导了这场非法侵占房屋的完整脉络。
贾张氏和秦淮茹的供词,则坐实了贾家的动机和参与抢劫財物和房屋的事实。
再加上从四合院收集来的大量旁证,以及周瑾本人的伤情鑑定和控诉……
整个案件的证据链已经非常完整、扎实!
人证、物证、动机、手段、后果,一应俱全!
就算易中海和谭翠兰死不开口,就算傻柱装哑巴,根据现有证据,也足以对他们零口供定罪了!
想明白这一点,陈队长心里最后一点顾虑也消失了。
第二天上午,陈队长亲自提审了易中海、谭翠兰和傻柱,也是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
只是结果依旧如故,易中海夫妇负隅顽抗,傻柱继续装死。
陈队长不再跟他们浪费时间。
他回到办公室,根据已经获取的所有证据材料,开始起草《起诉意见书》。
在这份文书中,他將易中海定性为“主犯”,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罪、教唆故意伤害罪。
贾张氏、傻柱为“主犯”,涉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秦淮茹、刘海中、阎埠贵为“从犯”,涉嫌包庇罪、协助非法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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