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小王,小苏,脸疼不疼啊?(2/2)
哪怕其中有一些经典的。
经常有人三刷四刷。
热度也就那样。
现在要抓住的是新片。
“收购版权合同的最后一条他们有异议吗?”林默想了想,然后开口问道。
“没有,因为很少有人像咱们这么大方,所以要他们新片新歌的首位意向很简单。”姜妍缓缓说道。
首位意向,就是说,你的新片新歌准备发布时,第一位购买者必须是林默的公司。
只有林默不要。
你才能卖给別人。
这个虽然有点霸王条款。
但大家都没说什么。
因为他们真的吃不起饭了。
而林默给了他们希望。
“对了,苏晓和王富贵咱们要追究责任吗?”姜妍想到了什么,缓缓问道。
“这个倒不必了,让他们继续跳吧,这样还能给咱们增加一点热度,他们还是有用的。”林默缓缓说道。
虽然苏晓和王富贵天天攻击詆毁自己。
但有他们在。
给林默提供了很多热度。
所以他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怎么样?我都说了,版权未来一定会变得很值钱的,你看,现在是不是这样?”
林默看向姜妍,质问道。
“对不起,老板,我不该质疑你的,可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他们都觉得你的想法异想天开。”
姜妍开口解释。
接著垂下脑袋,诚恳的道歉。
“没事,没事,那接下来我的歌综?”林默眼睛一亮,接著问道。
姜妍想了想,然后说道:“我觉得可以办,因为咱们现在帐上有了很多钱,靠之前收购而来的版权,有了钱就要投资,否则一直放著的话会贬值的。”
“对了,老板你有想法吗?歌综的名字叫什么好呢?”
林默沉思片刻,接著缓缓说道:“就叫他蒙面歌王吧。”
“这个绝对有噱头。”
“你想想啊,大家根据声音识別歌手,而且中途不能摘下面具多有意思啊。”
姜妍点点头,接著说道:“那確实很有意思,既然老板你要弄,那我就去吩咐人准备了。”
“去吧去吧,到时候把策划案发给你,去忙吧。”
林默摆摆手,示意对方离开。
看著对方离去的背影。
林默心中暗道:“最关键的是,我也可以上去唱两首,哎呀,好久没唱歌了,突然有点想念。”
“这世界和自己那个世界的文艺作品不重叠,如果自己把那个世界的歌曲搬过来,那不得爆杀呀。”
这事林默之前就干过。
在推广8號网咖的时候。
用了不少的甜歌用来推广。
效果非常不错。
直到今天。
那时候发布的歌,现在仍牢牢占据著榜单前几名。
甚至还有不少粉丝。
指名道姓让自己去娱乐圈发展。
林默桀桀一笑:“正好这次有机会,看我大显身手吧。”
“不过在那之前—”
林默想到了什么。
接著拿起手机,来到室外,选好角度拍了个照,然后发布了博客。
照片是在新世纪公司外拍的。
出镜的是两条狗。
一条白色,一条灰色。
同时林默还配文道:“之前我天天来餵流浪狗,可惜他们不领情,后面一段时间没去,现在再来,他们一个个热情的很。
“对了。”
“我还给他们取了名字。”
“一个叫小苏,一个叫小王。”
“好几天没来,这次过来,发现他们的脸好像被別的狗咬了,肿了个大包。”
“小王,小苏,你们脸疼不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