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纪律(2/2)
洪承畴得报,勃然大怒。他立即下令,命令楼烦骑兵全城弹压,遇有劫掠姦淫者,无论所属,立即锁拿。
很快,明军就捉拿了六百多人——其中还包括了楼烦营的一名什长和六名士兵,平息了城中的混乱。
“將这些人,包括那个周把总在內,一併押至原海防道衙前广场,准备明正典刑,以儆效尤!”
消息传出,白广恩坐不住了。他急匆匆赶到广场旁面见洪承畴,躬身施礼:“督师!督师息怒!末將治军不严,罪该万死!只是……只是恳请督师念在弟兄们实在是……实在是穷困潦倒,久欠餉银,一时糊涂,才做出此等恶行。他们隨末將征战亦有苦劳,还请督师法外开恩,饶他们性命啊!”
白广恩言辞恳切,甚至挤出了几滴眼泪。
对於白广恩这个人,洪承畴是不喜欢的:这是一个手上沾满了曾经战友鲜血的农民军叛徒——当然,这也正是歷史上原本那个洪承畴信任白广恩的原因。
他本想立即驳回白广恩的请求。然而,眼下登州初定,叛军残部未灭,若因此事严惩过度,激起白广恩部乃至其他同样欠餉严重的部队出现譁变,后果不堪设想。
“白总兵。”洪承畴权衡再三,终於缓缓开口,“你说將士穷困,欠餉日久,此情本督岂能不知?然饥寒起盗心,尚可原宥;纵兵为祸,荼毒百姓,此风断不可长!今日若因穷困而废法纪,他日各部效仿,军不成军,与贼寇何异?我等奉旨平叛,是为安民,非为害民!”
白广恩愣住了,他以前跟隨洪承畴在陕西“剿贼”时,可没见到洪承畴对军纪有这么高的要求。
“当然。”洪承畴话锋一转,“本督並非嗜杀之人。如今首恶必办,但胁从可宥。將士们隨征之苦,本督铭记於心。”
说著,洪承畴走到了广场上,朗声道:
“经查,把总周大富,身为军官,不思约束部眾,反带头劫掠,纵火焚衙,罪证確凿,法不容诛!判,斩首示眾!”
“其余凡有杀伤人命、凌辱妇女、焚毁官署情节者,依军法,同判斩刑!”
“楼烦营什长张五等七人,身为本督直属,明知禁令,依然犯禁,罪加一等,一併处斩!”
“至於其余人等,本督体上天並皇上好生之德,姑且赦之,然所有劫掠財物,限今日內悉数归还原主,不得有误!”
很快,三十四颗人头悉数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