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习得六合破军枪法(求追读)(1/2)
其他兵器虽然也可以练,但枪乃百兵之王,虽易懂难精,易学难工,但最適合当下的李墨白。
不比刀剑有双刃之別、铜锤有古怪重心、奇门兵刃有诸多机巧。
枪便是“一根长杆缀一尖”,孩童亦知其用法,只需一“扎”而已。
而若有师傅传授,学一个“中平枪”,摆开架势,挺枪直刺,瞄的是中线咽喉心胸,求的是一个“直”字。
长则三五日间,短一日半日,便能学个形似,呼呼有声,自觉威风凛凛。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仗著长度,再以巨力辅之,舞將起来,也能让短兵者难以近身,先尝到几分甜头,觉得此兵器甚是友好。
“府君,长枪虽容易上手,却是难得精通,果真是想学长枪?”
生前为禁军教头的高震,其他不提,战场骑马持枪,若没点真本事,恐怕也当不上禁军教头。
不过祂也知晓枪法入门容易学精难,所以还是稍稍提醒了下李墨白。
“我自是晓得,不过眼下最適合的也却是长枪了。”李墨白像是无奈般摇摇头。
別问,问就是棍子好耍,没接触过的都能够將其抡个虎虎生风,且长枪头端还带利刃,更具杀伤。
要是像其他兵器,正所谓刀剑无眼,若不熟练,挥舞起来都有可能伤到自己。
锤类也可,但属短兵,且较为笨重。
所以思前想后下,李墨白还是选择了长枪当作自己兵器。
“高武判生前为禁军教头,想必一手枪法使得炉火纯青,可否使上一两招,让我看个仔细。”
“谨遵府君之令。”高震拱手,隨即大步走向演武场內摆放兵器的木架。
既然李墨白都这样说,那祂也不好再去推辞,至於能否学的会,就看李墨白自己有没有那个悟性了。
只见高震扫视前方兵器架,挑了一桿长枪后將其抽出,掂了掂分量,这才走向转身走到场中央。
將长枪一杵,高震这才看向李墨白。
“府君,可要瞧仔细了,末將这一手名为破军六合枪,是末將生前所悟!”
“嗯嗯。”李墨白点头示意。
见状,高震抬腿踢枪尾,紧接著做了个起手式,便开始將手中长枪挥动起来。
长枪在高震手中宛如游龙,其威势极为凶猛,时有拦拿扎三式,时有力劈华山之威,看的李墨白就差拍手叫好了。
整套下来,虽招式较为朴实,但是却招招致命。
按李墨白对著枪法以及对手身高评估,基本就是朝著人的头颅以及下三路去的,倒是符合战场招式。
毕竟一上战场,两军对垒,不是你死便是我亡,哪还有让你秀花枪的机会。
这边李墨白看的是眼花繚乱,那边的高震使出一手乌龙摆尾,將腕力抖动,枪尖划出大小圆圈,可谓是环环相扣,防中带攻。
又过片刻,高震以枪做棒,双手握枪尾,將长枪如大棍般高高举起,借全身之力猛力下劈,其势刚猛无比!
是以,將长枪舞了个枪花,高震这才停下,將枪往地上一杵,砰的一声,竟然直直插入地中。
“呼~府君,末將献丑了!”高震拱手,而后站至原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