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崇禎灭佛令(2/2)
各藩正愁自己宠爱的小儿子们没有著落呢,如果是过继给朱常这个傻叉,大家可能还会犹豫一下,但过继给潞简王,也就没有那么难接受了。
而且时代变了,以前藩王之间不准走动,现在皇帝放开了限制,那就真的是相当於家里多了个藩国啊,不少藩王动心了。
最终朱由检决定让桂王朱常瀛的第四子朱由榔继承潞藩爵位,不过根据“昭穆相当”的原则,朱由榔不能给朱翊鏐当儿子,而是以继孙的身份袭爵。
小朱由榔现在十岁,交给潞藩太妃抚养正合適,十岁也比较懂事了,对於桂王来说也能接受,以后双方多多走动,培养感情,也不算是白白丟掉了个儿子。
这也符合过继的习惯,如果直接过继个成年的,就有吃绝户的嫌疑,例如《明公案》中记载:某户过继十八岁侄子为子,侄子仍常回本家居住,对嗣父冷淡,最终引发家產爭讼。
朱常被贬为庶民,朱由检允许潞王妃与他和离,如果他们实在伉儷情深的话,她也可以去掉王妃位,跟这廝一起当个平头百姓,但照著朱常没有子嗣、
痴迷修禪的样子,估计也不会对自己的王妃有什么感情。
比较惨的是潞藩太妃,老潞王死了,儿子作死,估计她会悄悄接济自己的这个傻儿子,朱由检终究还是没有做绝,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打算深究。
可惜的是,这样就无法使朱常接受现实的毒打了,他这辈子都无法看清禿驴们的真面目!对於这廝,朱由检那真的是恨铁不成钢,这种恨意有七成算到了和尚的头上!
次日,朱由检发布灭佛令,命令先送京师,再由朝廷发布正式命令,晓諭地方,他在詔书里写道:
朕听说佛教修来世不注重今生,认为这人世间的苦是有限的,他们吃的苦越多,其他人吃的苦就越少,朕深以为然。
可是有的和尚不好好修炼,不愿意吃苦,迷恋现世的浮华,这难道不是和佛教的教意所违背了吗,说明他们根本没有在认真修炼而是滥竽充数偷奸耍滑之徒,这样的假和尚理当罚他们去服劳役。
这世间的苦是有限的这世间的粮食也是有限的,他们吃得多,百姓吃得少,今僧尼百万眾待农而食,寺院占田不输赋税,耗尽天下之財。
更有縉绅门里,翻受禿丁邪戒;儒士学中,倒说妖胡浪语,人不事二亲,专行十恶,风化之坏,莫此为甚。
至於喇嘛教者,尤其可恨,竟杀百姓活祭,扒皮折骨做法器,专好残害妇孺,此等邪逆淫祀,天理难容!
夫生死寿夭本乎天道,刑德威福出自人主,而愚僧诈称佛法,窃君权,僭造化,害政之深,岂不痛心!
兹令:
一、大明境內所有喇嘛僧,限三月內离境,逾期滯留者,无需审判,先杀后稟!
二、汉传僧眾不得私蓄资產,天下寺观庙產悉数充公。
三、凡假冒僧尼者,一律罚为劳役,以做效尤。
各州府接旨当严督施行,使逃税之民重归编户,废寺之田尽復农桑,务求兵农两足,国泰民安,若有推諉瀆职者,依律严惩!
钦此!